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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憲法訴訟法》修惡危及少數處境 性別團體強力譴責且反對上路

上週在立法院通過的《憲法訴訟法》提高憲法法庭做成決議的人數門檻,若按照三讀版本,目前缺額未補足的憲法法院將無法運作,就算在大法官人數補足至可以做成決議的情況下,法律違憲的門檻也提高至實際上難以作出違憲審查的程度。這將會造成包含性少數在內的社會不利處境群體,進行法律倡議行動時實質不利的程序門檻。未來要透過訴訟爭取各項權益、調整法律不平等造成的侵害,將會變得非常困難。

性別團體聯合聲明

在民主與憲政同時經歷危機的此時,我們要提出以下三點聲明:

聯合聲明團體(陸續新增):

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

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

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

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

台灣基地協會

臺灣感染誌協會

手天使

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

臺灣男性協會

臺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

台灣紅絲帶基金會

台灣露德協會

台灣新滋識同盟

高雄市同志遊行聯盟協會

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學會

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

台南市台南新芽協會

帕斯堤聯盟

台灣懷愛協會

帕三小事務所

台灣愛之希望協會

陽光酷兒中心

南方彩虹街6號

台灣性別友善觀光協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