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應雇主若知曉外籍工作者愛滋身分將被開罰30萬 網路錯假資訊

就業服務法限制的並不是「雇主得知員工感染愛滋」,而是雇主不得強迫勞工檢驗愛滋、繳交檢驗報告,或以感染愛滋作為篩選及差別對待的依據。若雇主能提供員工及求職者友善且具隱私的職場環境,且不以愛滋身分進行歧視性篩選,勞工選擇主動告知健康狀況,並不違法。

❝ 網傳雇主不能了解你請來的外籍工作者是否有愛滋病,否則對雇主罰鍰30萬。 ❞ 


註1:就業服務法|全國法規資料庫|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條